一、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有限空間作業環境進行危險因素辨識并設置風險告知牌,嚴禁未經風險辨識和告知就作業。
二、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并經本單位安全技術人員和負責人審核批準,嚴禁未經審批、擅自作業。
三、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單位必須對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專項安全培訓,嚴禁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上崗作業。
四、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單位必須為作業人員配備防中毒窒息等防護及應急救援裝備,嚴禁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應急救援裝備組織作業。
五、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單位必須嚴格落實“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和作業過程持續通風監測要求,嚴禁未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六、作業現場負責人必須將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技術要求、應急處置措施等向全體作業人員交底,嚴禁未進行安全交底、違規指揮作業。
七、作業監護人員必須與作業人員建立可靠的通信聯絡并保持信息溝通,嚴禁未確定聯絡方式及信號就作業。
八、作業人員必須熟知作業方案并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設備和防護用品,嚴禁未檢查好應急救援裝備就作業。
九、有限空間作業發生事故后,有關人員應當立即按規定報告,現場負責人必須按照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組織救援,嚴禁盲目施救。
十、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其他單位實施的,發包單位必須對承包單位的有限空間作業統一管理,嚴禁“一包了之”。